天津音乐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通知5(声乐教师考核安排及形式)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5-02-26 点击数:

一、声乐教师考核安排

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现场不得使用电子智能设备。

集合时间:202534日(周二)上午8:00

集合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天津音乐学院北校区第四教学楼1楼大厅

考核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二、声乐教师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面试须自备钢琴伴奏。

(一)专业面试

应聘人员自选3首曲目演唱,且须确保所选曲目至少包含以下5种风格中的3种:

1.歌剧咏叹调;

2.外国艺术歌曲;

3.中国艺术歌曲;

4.古诗词歌曲;

5.民歌、戏曲选段或曲艺选段。

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考官可根据情况叫停,可指定中间段落开始演唱。

请应聘人员填写《专业面试自选曲目》(见附件)并于202532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jcm.edu.cn)。

(二)综合面试

1.教学试讲

指定题目开展教学,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由我校安排学生配合(学生演唱时长不超过4分钟),应聘人员以专业个别课的授课形式开展教学试讲,考官可根据情况叫停。

2.综合问答

考官现场提出问题,应聘人员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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