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学教师岗位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音乐学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采用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
未经我校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17:00(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资格复审期间,请保持手机和邮件畅通,因通讯问题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依次排序,将扫描件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rsc@tjcm.edu.cn,邮件主题为:**岗位+考生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四)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请应聘人员将下列材料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版。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无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同时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身份证明。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其中:
(1)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毕业证上未明确研究方向的应聘人员,请到所在学校的研究生院(处)开具“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方向为******”的证明;或提供有“专业方向为******”表述的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由所在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明确学制、专业、研究方向、毕业时间等信息);
3.《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应聘者承诺书》(附件),必须本人签字;
4.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等;
5.其他重要获奖证书。
二、论文邮寄
音乐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在11月7日前,向人事处提交近期(两年内)完成且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每篇论文复印2套,写明应聘者姓名和应聘岗位。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人事处收,电话022-24160045。(建议使用EMS或顺丰)
联系电话:022-24160045
咨询邮箱:rsc@tjcm.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