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钢琴艺术指导教师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声乐、钢琴艺术指导教师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用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9日15: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期间,请保持手机和邮件畅通,因通讯问题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依次排序,将扫描件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rsc@tjcm.edu.cn,邮件主题为:**岗位+考生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四)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上传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同时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身份证明。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提示:国内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扫描件,须显示带有钢印的照片、姓名、学校、院系、专业等信息;
3.《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必须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022-24160045
咨询邮箱:rsc@tjcm.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