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曲教师专业考试形式
1.应聘人员现场通过PPT展示本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完成的艺术实践等专业相关的成果。
2.应聘人员播放本人创作的乐队作品或室内乐作品1部,现场提交总谱5份,并对作品的编制、技术、织体、音色布局等方面进行讲解,回答考官提出的与播放作品相关的问题。
3.应聘人员自选曲目演奏钢琴作品1首,难度不低于肖邦练习曲。
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考官可根据情况叫停。
二、作曲教师专业考试安排
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考试现场不得使用电子智能设备。
集合时间:2024年7月1日(周一)下午16:00。
集合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图书信息楼5楼教师发展中心。
专业考试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