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自备钢琴伴奏。
(一)专业面试
应聘人员自选曲目演唱歌曲5首,自备钢琴伴奏,须演唱涵盖以下5种不同风格的作品:
(1)民歌或改编民歌;
(2)古诗词歌曲;
(3)戏曲或曲艺选段;
(4)中国艺术歌曲;
(5)中国歌剧咏叹调。
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考官可根据情况叫停、可指定中间段落开始演唱演奏。
※请应聘人员填写《民族声乐专业教师专业面试自选曲目》(见附件)并于7月2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jcm.edu.cn)。
(二)综合面试
1.教学试讲
指定题目开展教学,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由我校安排学生配合,应聘人员以专业个别课的授课形式开展教学试讲,考官可根据情况叫停。
2.综合问答
考官现场提出问题,应聘人员作答。
二、考核安排
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现场不得使用电子智能设备。
集合时间:2024年7月3日(周三)上午10:00。
集合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天津音乐学院北校区第四教学楼1楼大厅。
考核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