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师(二)专业考试安排及形式
(一)专业考试安排
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
集合时间:2026年6月10日(周三)中午12:00。
集合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天津音乐学院北校区第四教学楼1楼大厅。
专业考试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二)专业考试形式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所学专业方向,选择美声方向或音乐剧方向进行专业考试,现场不得使用电子智能设备,请应聘人员和钢琴伴奏提前准备纸质乐谱,具体要求如下:
1.美声方向:应聘人员自选3首曲目演唱,且须确保所选曲目至少包含以下5种风格中的3种,专业考试须自备钢琴伴奏。
(1)歌剧咏叹调;
(2)外国艺术歌曲;
(3)中国艺术歌曲;
(4)古诗词歌曲;
(5)民歌、戏曲选段或曲艺选段;
2.音乐剧方向:应聘人员自选3首曲目演唱,且须确保所选曲目至少包含以下2种风格,专业考试须自备伴奏音乐(Mp3格式)。
(1)中国音乐剧唱段;
(2)外国音乐剧唱段。
专业考试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考官可根据情况叫停,可指定中间段落开始演唱。
※请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声乐教师(二)专业考试材料》(见附件);
2.应聘人员完整参加歌剧或音乐剧公开演出并担任主演(女一号、女二号)的视频文件,视频文件要求为Mp4格式,建议视频参数为1920*1080分辨率、8Mbp。视频文件通过百度网盘链接分享,分享有效期设置为30天,并将分享链接、提取码相关信息填写至《声乐教师(二)专业考试材料》(见附件)中;
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6月6日(周六)中午12:00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jcm.edu.cn),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