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岗位工作人员方案-通知12(声乐教师(二)专业考试安排及形式)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6-06-02 点击数:

声乐教师(二)专业考试安排及形式

(一)专业考试安排

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

集合时间:2026610日(周三)中午12:00

集合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天津音乐学院北校区第四教学楼1楼大厅

专业考试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二)专业考试形式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所学专业方向,选择美声方向或音乐剧方向进行专业考试,现场不得使用电子智能设备,请应聘人员和钢琴伴奏提前准备纸质乐谱,具体要求如下:

1.美声方向:应聘人员自选3首曲目演唱,且须确保所选曲目至少包含以下5种风格中的3种,专业考试须自备钢琴伴奏。

1)歌剧咏叹调;

2)外国艺术歌曲;

3)中国艺术歌曲;

4)古诗词歌曲;

5)民歌、戏曲选段或曲艺选段;

2.音乐剧方向:应聘人员自选3首曲目演唱,且须确保所选曲目至少包含以下2种风格,专业考试须自备伴奏音乐(Mp3格式)。

1)中国音乐剧唱段;

2)外国音乐剧唱段。

专业考试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考官可根据情况叫停,可指定中间段落开始演唱。

请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声乐教师(二)专业考试材料》(见附件);

2.应聘人员完整参加歌剧或音乐剧公开演出并担任主演(女一号、女二号)的视频文件,视频文件要求为Mp4格式,建议视频参数为1920*1080分辨率、8Mbp。视频文件通过百度网盘链接分享,分享有效期设置为30天,并将分享链接、提取码相关信息填写至《声乐教师(二)专业考试材料》(见附件)中;

以上材料请于202666日(周六)中午12:00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jcm.edu.cn),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参加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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